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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说了一句:“你南下以前,有一晚,我和父兄把酒畅饮,父亲微醺时,说起一事。” 长歌不意他忽然说起这个,安安静静地听他说下去。 “父亲说,君臣早已离心,剿匪后,他想告老还乡。可是,他舍不得你。他说,因为母亲的临终遗言,要你此生不得嫁入皇家,你便自小掩去容貌,坏掉名声,就这样庸庸碌碌地混在京中的贵女圈里,默默承受着他人的奚落。我们都觉得你很委屈,可是,他却知道,你是心甘情愿这样做的,因为你从小心里就装了一个人……那个人不受宠、很艰难,配不上太好的你。就这样,家世好一点,你差一点,才是刚刚好。如今,那个人还没有回来,若是咱们就这么离开了,往后,你漫长的一生,又该怎么办呢?这份情,谁来偿还你?” 长歌手指一颤,清亮水眸里满是不敢相信。 慕云岚唇角浮起一抹笑意:“很震惊是不是?我和大哥听到的时候,也很震惊。我们兄妹自小一起长大,自认对你疼爱有加,呵护备至,可meimei什么时候心里有了个男人,我们竟一点都不知道。” “爹,爹他怎么会知道……”长歌算是活了两辈子了,若不是今日慕云岚说起,她怕永远都不会知道,原来她的心思,被她藏得那么深那么好,而她的父亲竟然全都懂得,他什么都懂得。 “因为爹是真的很疼你啊。”慕云岚感慨道,“他还说,娘是不让你嫁入皇家的,但是如果可以,他会做主将你嫁给时陌,将来……他去见娘时,再亲自向她赔罪。” 长歌听到这里,眼泪刷地就流了下来。她泪眼模糊,摇着头哽咽道:“爹他不用这样的……我并没有多喜欢时陌,我只是被他美色所迷……” “好吧,就算是美色吧……”慕云岚纵容笑着,伸过手去轻抚她的发鬓,“长歌,如果你果真舍得下他的美色,我就去和爹说,咱们现在开始谋划,年后就退出朝中这趟浑水。不过你要想好了,女子这一辈子,要遇见一个真心喜爱的男子并不容易。你一旦离开,就是永远和他错过了。” …… 慕云岚将字眼用得很重,永远错过…… 这世上本就没有几个女子舍得放弃心里那个人,他偏偏还要在前面加个期限,永远。可惜对历经过上辈子那些事的长歌而言,实在没什么好犹豫的。 她不是放弃了时陌,她是从来就没有选择过他。这辈子,上辈子,她都从来没有选择过他。 想想自己都觉得惭愧。 那既然惭愧,就不见了。——做了一辈子妖妃,长歌觉得自己第一拿得出手的本事就是脸皮够厚。 当然她脸皮也确实够厚的,从十岁起为了掩去容貌,就日日戴着人.皮面具过日子,能不厚么? 可是,再厚的脸皮,依旧挡不住他又一次入她梦中。 为什么说是又呢?因为从她这辈子醒来,几乎夜夜都能看到他。她不知道是她忘不了他,还是那一世里,他还在对她念念不忘。 有人说,梦见了谁,实则是他在想你,长歌不知道真假。 毕竟,她忘不了他是应该的,经历过那样的男人,经历过那样的丈夫,得到过他十五年一心一意的爱和好,她怎么可能忘得掉他?上辈子,她作为慕长歌很苦,但作为一个女人,她从她的夫君那里,真真切切享受到了作为女人最大的快乐。 但他呢?他还想她做什么呢?长歌想,如果她是个男人,用自己大半生去爱那样一个包藏祸心的女人,想想都恨不得自插双目。 于是,这一夜,她便这样对时陌说了。 梦里,他立在她身前,温润清雅如谪仙,惊世的容颜仿佛掩在一层云雾之后,看着她的眼神悲怆:“我狠不下心。” 长歌摸了摸自己的眼睛:“也是,换成我,我也狠不下心自插双目。” 他凝着她,缓缓摇头:“不,我是狠不下心忘掉你。哪怕你闯了祸就这么一死了之,实在胆小懦弱得可恨,但我仍然,舍不得你。长歌,你在哪里?等着我,等我来找你可好?” 长歌一惊,猛地睁开眼睛,清醒过来。 男子温柔低醇的嗓音犹在耳边,带着低低的无助。长歌失神地睁着眼睛,床顶上是一片孤冷的暗色,手心不由捏紧了被子,触手,却又只捏到了一手的寒意。 她心中空荡荡的,怅然若失。 良久,隐约听到有打斗声从楼下传来,她恍然发觉,拥被坐起,才发现蓁蓁早已持剑护在了她的床边。 她的太过沉迷于梦境,竟直到现在才发觉。 长歌哑声道:“蓁蓁,去看看是什么人。” 蓁蓁一向是个警惕的性子,半步不离,道:“不行,只怕有人调虎离山。” 长歌:“……” 拿她无法,长歌只得让她去叫门外的护卫向慕云岚传话,让他去看一看。不想她兄妹二人一条心,不待长歌传话,慕云岚听得动静早已经出去了。 蓁蓁震惊不已:“二公子怎么敢在这个时候离开姑娘?若是刺客调虎离山……” “那不是还有你吗?”长歌瞧着她打趣道,“说明二哥信得过你啊。” “可是二公子明明说,今日驿站中有高手出现,是昱王的人。这紧要关头,他怎敢离开姑娘?”蓁蓁愤然。 长歌笑着宽慰道:“放心吧,昱王的人既出现在这里,却不对我和哥哥下手,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说明在这个驿站里,出现了极有价值的人。有价值到,比找我兄妹二人寻仇还要重要。” 第 10 章(修) 慕云岚就住在隔壁,这夜,长歌几乎竖着耳朵听了整宿,都没听出慕云岚是何时回来的。直到天亮,一行人用了早膳重新启程,长歌上得马车,猛地一见到车里多了个孩子。 四五岁的年纪,粉团儿一样,躺在被子里,小嘴微张,正睡得呼呼的。 长歌只觉有些眼熟,不动声色坐下,直到马车驶出,才问:“哪家的孩子?长得这样好。” 慕云岚慢悠悠道:“杜崇家的。” 杜崇这个名字在大周怕不会有人不知道,不仅因为他是京中首富,更因为他广种善因,八方布施,在民间,尤其是在寒门学子之中,极具声望。 此时,长歌恍如隔世:“我上次见到这孩子还是两年前,那日杜家嫁女,他的jiejie杜若十里红妆,被太子迎入东宫,泼天的富贵尊荣,盛极一时……” 是的,杜崇正是太子的岳丈。上辈子,杜崇做了东宫一辈子的钱袋子,可惜,最终也只落了个不得善终。 长歌看向慕云岚:“我一直没有问大哥,大哥也没有同我说,杜若她如今……如何了?” 慕云岚叹道:“其实大哥没有和你说,你心里不就已经清楚了吗?你与杜若有闺中之谊,但凡她还有一个好一点的结局,大哥又怎会不告诉你?” 长歌点了点头:“是啊,杜若她身为东宫太子妃,对太子又太过无怨无悔……她应当,殉情了吧?” 慕云岚颔首。 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