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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富裕人家,杨窕的父母是开电影院的,这两年电影产业兴起,杨家赚了不少钱,规模也越来越大,日子也是越过越红火。 而杨美家里也是做这一行的,不过是在长岭开的电影院,比杨窕家做的还要好。 可能因为是从省会城市转回来的,杨美的性子有些高傲,看阮娇娇就像是看乡巴佬一样,杨窕给两人做了介绍之后,她只抬起头看了眼阮娇娇,将她从头到尾的打量了一番,目光的带着说不出的挑剔。 阮娇娇不喜欢她的目光,但因为是杨窕介绍的,初中三年,她和杨窕的关系一直很好,杨窕算是她最好的女性朋友,所以即使不喜欢杨美,她还是先笑着打招呼:“你好,我叫阮娇娇。” “杨美。”杨美从她身上收回视线后,淡淡的回应。 阮娇娇抿了抿嘴,也淡淡的点了点头,仿佛不将她的冷淡放在心上一样,转头继续抱住杨窕的胳膊,笑得眉眼弯弯的说:“这次去北都我给你带礼物啦,你猜是什么?” “真的吗?在哪儿,快拿出来。”杨窕惊喜的看着她,说着就伸手往她身上摸索。 阮娇娇怕痒,被她的手摸的不停的闪躲,咯咯直笑,受不住的马上伸出了自己的小手腕,还学着自己配音:“当当当,你看在这里。”说着就甩了甩自己的手腕。 杨窕顺着她的手腕看过去,就看到两条一模一样的红绳子,不过红绳子上系着的是不同颜色的小石头,一块是翠绿色,一块是淡紫色。 两块石头都很光滑,阮娇娇举起手的时候,两块石头在阳光底下仿佛还在发光一样,杨窕喜欢的不得了:“好漂亮啊。” “这是今年暑假的时候逛街看到的幸运绳,你一个,我一个。”阮娇娇说着就从自己的右手腕上剥下一个红绳子系着的幸运石递给她。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最喜欢的就是和自己的好朋友戴同样的东西,阮娇娇也是如此,去北都夜市逛街的时候看到这个幸运绳就特意买了两根,想和杨窕一人一根戴着,为了这个,于柔还吃醋了一番,她哄着对方,跟她戴了同样的头花才让她高兴起来。 “哇,真的好漂亮啊。”杨窕拿的是翠绿色的,接过来戴上之后,就和阮娇娇的手比在一起,高兴的合不拢嘴。 “是吧,我也觉得好好看。”阮娇娇见杨窕喜欢自己的礼物,也高兴不已,两个人比着手翻来覆去的看,不时的发出惊呼声。 从省会城市回来,觉得自己应该被捧起来杨美有些不舒服了,看着头挨着头碰在一起的两人,突然扬起声音说道:“这种幸运石在我们长岭很多,还很便宜,堂姐你要是喜欢,我到时候给你带一堆回来,娇娇要是喜欢,到时候也能帮你带点回来。” 第1094章 上高中(8) 说完这话,还回头看了一眼正在和阮磊他们说话的如小叮:“如小叮,你要吗?” 如小叮正在和阮磊说话,闻言还不知道什么事,有些茫然的看过来:“什么?” 杨美的头扬的更高了,带着明显的施舍意味,指着阮娇娇手腕上戴着的幸运石:“就那个石头,我们长岭很多,你要是喜欢我也给你带两根。” “……”如小叮,都是十五六岁的姑娘了,当然能从杨美话里的施舍意味,表情有些僵硬。 在这个年代能上的起高中的,家里的条件也不会太差,如小叮家里虽然不如杨家,但父母是厂里的双职工,按照这个年代的话来说,那就是铁饭碗,从小到大,她也没吃过什么苦。 现在被杨美这话这么一刺,脸色不由的就难看了起来,她和杨窕的关系也不错,同样的不想让杨窕难做,刚想要委婉的拒绝,就听到她身侧的阮磊嗤笑了起来。 “哦哟,杨大小姐这么大方啊,那给我和子书也一人整几根呗,我们也不要多了,你看我们这个手这么长,来个百来根就行了,怎么样?” “那太多了,多不好意思,我觉得磊子你也太不客气了,我不要这么多,我只要八十根就够了。”多年的好友,这点默契还是有的,陆子书立即就和阮磊一唱一和起来。 “那不行,咱杨大小姐有钱,不差钱呢,不来个百来根,那都对不起她这个城市人的身份。”阮磊。 “那也是,毕竟是长岭人,他们长岭人都有钱,不差这个,那行,就给我也百来根吧,对了,胥哥你要吗?”陆子书说着,看向了另外一边的许胥。 许胥平常很不爱搭理他俩,但这次却是很认真的点了头。 这个幸运绳确实是便宜,阮娇娇是在北都集市上买的,五毛钱一根,也确实是很多堆放在一起,任由顾客挑选的。 但在阮娇娇看来,送礼物不在价格,而在于心思。 她和杨窕玩的好,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想和她分享,所以买了两根,一人一根。 她和于柔的关系也好,于柔看到她挑了两根没有她的还吃醋了,她也没让步,而是用别的东西代替了,因为她觉得她和杨窕之间的友谊是无可替代的,同样的,她和于柔之间的友谊一样,她不会为了图方便,用同样的东西敷衍两边。 杨美刚刚说那话的时候,她是真的听不舒服,不过现在看到杨美一张俏丽的脸被三人挤兑的又青又白,就什么气也没有了。 “小美,你别乱说话,我就喜欢这个,你买一堆回来那我也不喜欢。”杨窕皱眉道,其实她也不喜欢这个堂妹。 两人虽然是堂姐妹,但是常年分居两地,只有逢年过节才会聚在一起,杨美又常常以长岭人自居,平常说话就带着一股高高在上的味道,她有时候是懒得和她计较,再加上有家里父母的耳提面命,但这并不代表她能任由她欺负阮娇娇。 第1095章 冯甜(1) 毕竟比起杨美这个堂妹,阮娇娇才是那个她相处了三年的好朋友,谁轻谁重不言而喻。 杨美三四岁就跟着父母去了长岭,在长岭住了十多年,都说城里的水养人,这一点不假,杨美长得挺漂亮的,穿着也洋气,皮肤也比别人白一点,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她一直都是被关注的人。 她觉得自己转到这边也应该是这样,但她没想到,在她精心打扮了自己之后,报道的第一天就被阮娇娇抢去了风头。 别人不认识阮娇娇,都以为她是许胥的meimei,但她却从杨窕的口中早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