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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手工缝制的驳头眼。 虽说没那么高端大气上档次,但至少也不违和吧? 他正往出口处去,却见祝炎棠最后拥抱了几个外国朋友,之后并没有随Brit一起上车的意思,反而把手提包塞给对方,自己拿着一只手机,转身往反方向走去。吴酩定睛一看,他是去了模特用的准备间,修得跟个吉普赛大帐篷似的,此时应该差不多已经空了。 于是吴酩背起自己不怎么跟衣服搭调的、沉甸甸的双肩包,飞奔而至,又小心翼翼地在门口敲了两下:“祝炎棠?” 里面没动静,门倒是开了,祝炎棠这人走路不带动静的,站在门前笑着看他:“好久不见。” 吴酩也笑了:“还真挺久。” “我刚才有看到你,还在想现在为什么突然消失了。” 他说着便错过身子,把吴酩往里让,这屋里的服装和化妆品显然还没来得及收拾,好一派狼藉。祝炎棠就在这混乱中往深处去,吴酩看着他大衣利落的下摆,口中喃喃,“祝老师,祝老师,”他由衷道,“你今天真够飒的!” “你也很不错啊,”祝炎棠轻笑,竟把那大衣脱下了,顺着他肩膀滑落,随意铺在地上,他还在继续向里慢慢地走,“第一次看见你穿正装。” 吴酩看得有些痴,只能跟着他走,眼见着那人头也不回,又把西装褪了,挂着背带的衬衫露出来,他忽然直觉,他又瘦了不少。“你最近特别忙吧?”他问。 “我在微博上看到你的作品,在哪个广场?”祝炎棠反问,“可以去看看真容吗?” “那得抓紧,今天就要拆了去别处展了……”吴酩回过神来,“你有空去?” “嗯,有空,”祝炎棠终于走到这“大帐篷”的最深处,打开肩膀伸伸懒腰,竟开始卸背带了,卡在裤腰上的架子,被他轻巧地挑开,又随意扔在地上,“我有空的。”他重复着。 “那我还得问问了,”吴酩清了清嗓子,“十一月初,去看我八哥背诗,也有空吧?” 祝炎棠侧过脸,不轻不重地看着他:“当然,你现在邀请,不会太早?” 吴酩闻言一笑,随意靠上一把椅子,伸直长腿道:“我们那边有个老讲究,三天为请两天为叫,一天为提溜,要请你这个大忙人吃饭,可不得提前十天半月,才能体现出我的庄重。” “哈哈!”祝炎棠再次背过身去,吴酩目瞪口呆地发觉,他竟然在解衬衫扣子,又听他笑吟吟地说,“你讲话还是这样有趣!” “……我要不要回避一下?”吴酩现在哪顾得上有趣不有趣啊。 “这身衣服很沉,我很难受。”祝炎棠答非所问,自顾自地把衬衫也褪下,那就像张覆在石膏上防止积灰的薄纸,而此刻,它飘落,过分漂亮的塑像露出来,腰身、颈侧,一切的棱角和弧度,还有那对过分漂亮的、好像轻抚过去就能长出翅膀的胛骨…… 就着昏暗的光线,吴酩好一阵聚焦,才发觉,那肩背上的皮肤,竟有一块深红的疤痕。 怪不得祝炎棠从来没有拍过露出后背的照片。 “吓到了?”祝炎棠似乎对吴酩了如指掌,仍不回头,赤裸裸伸展在他面前,“我对别人解释,这是胎记,其实,”他顿了顿,“是被烫成这样的,一杯开水泼上去,幸好隔了衣服。” 吴酩紧紧掐住虎口:“谁干的?什么时候的事?” “十年前?我在酒吧打工,把客人鼻子揍歪掉,老板大发雷霆,”祝炎棠轻描淡写,“你知道吗?现在,外面Brit正在等我,我同他讲,我脸上好像要爆痘,想卸好妆再回酒店。” 他这话题转得太快,吴酩只能紧紧盯着他,干巴巴地问:“脱衣服卸妆……不怕着凉啊。” “你有认真听吗?我说过,我讨厌那身衣服!”祝炎棠突然抬高了声音,他素来修直挺拔的脊背,竟抖了抖,声线又忽然软下来,“我来这里是为了等你,我看到你就知道你会来!不想卸妆,也不想跟他走。” 吴酩简直要跟不上节奏了:“那就不卸,我是怕你冷……” “你的包里有替换衣物吧?我知道的,你不习惯这种笼子一样的衣服,”祝炎棠把双手轻轻搭在身前的化妆桌面上,看着镜子,“可以借给我穿吗?” 他又急着补充:“我想跟你走,现在。” 吴酩几乎要被镜中映出的,他模糊而怔忪的眼神打倒在地,他琢磨不出现在自己身处何种境地,更琢磨不出,祝炎棠为什么会像求救一样,不敢正面看他,却说出那一番话。“我这边当然没问题了,我简直做梦一样……”他拉开背包,抽出自己准备找个幽静地方换上然后穿去吃汉堡的那身卫衣和九分裤,试探着走近了些,“就是你的那些工作……” “十一月底跑首映前的所有工作都提前做好了,我压缩我的时间,一直在想我们的约定。” “约定?看鸟的那个吗?” “否则是哪个?”祝炎棠似乎有点来气,“不知道为什么,我每天很累很累,好像要喘不过气一样,之前抓紧时间工作都会觉得充实,可现在我总想快点放假,都怪你!” “好,好,怪我。”吴酩认命般把衣服递上,毕竟男神半裸着站在面前,自己还不能碰,这有点太煎熬了。 祝炎棠却偏不着急接,只是半回过头来,轻声说:“你数数看,一期杂志,两个广告,一首歌,还有两部片子的试镜,我都有很认真地做好,现在走掉,也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说着,他完全转过身来,锁骨盛着一小片薄薄的阴影,眼角蓄着的,是水亮的光,那样温柔而忧郁,“十一月初可以去看你的八哥背诗,现在就不可以吗?你不敢冒这个险?你怕Brit还有我的老板追杀你?” 不会吧,吴酩老老实实地端着衣服,听得头晕目眩,怎么说得跟私奔一样! 却见祝炎棠啪地一下把手机掼在地上,又蹲下去捡,好像早就下好了决心似的,他把那碎了屏的可怜玩意直接用力掰成两半,随手丢进装满了化妆棉垃圾桶里。 吴酩忽然笑了:“所以咱俩现在是要玩大逃亡吗?” “没错,”祝炎棠也跟他一样,桀然一笑,“吴酩,你带我走。” 第22章 祝炎棠这人,有时精明得很,有时又会带点不合时宜的天真,就好比他能一眼就辨认出在十字路口找他们要钱的印度老头是个装瘸的骗子,却不愿在这非常时期老实做人低调办事,一定要留在伦敦玩上一天再走。 “我想看看伦敦之眼呀!想天黑去!”他一边摘着左耳垂上那枚鸽血红,一边这样说。 人都这么直接要求了,吴酩当然也乐得作陪。心中还是对Brit略有愧疚的——当时出了秀场,他用外套把祝炎棠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