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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说,顺便点了一杯鸡尾酒。 男孩儿很快就过来了,容貌清秀,我看着他感觉有些不自在,“你好。”我紧张的打招呼,对方打招呼的方式有些特别,轻轻松松坐在了我的大腿上,还顺带磨蹭了一下,我一个激灵推开他站了起来:“对..对不起。” 半个小时后,齐烽带着临阵脱逃的我到了另一家酒吧,我坐在包厢里,门被推开,呼啦一下进来一大群女孩儿,齐刷刷的白大腿让我眼花缭乱,生平第一次体会了被好多女孩儿紧紧包围的感觉,紧张到呼吸不过来,齐烽笑嘻嘻的又赶走这些女孩儿,问我:“怎么样?有没有感觉?” 我认真想了想:“还是对女孩儿有感觉的,但也没有那么明显。” 他幽幽的喝了口酒:“你是忘不了之前的那个人,所以这么折磨自己,对不对?” 不知道,或许是吧,我这样想,但表面上我用力摇摇头:“这世上谁碰见谁,谁成为谁的过客,其实都挺随意的,过去了就过去了,我有时候挺想开始一段新感情的,可是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你是1还是0 ?”他忽然这样问。 “啊?” “这么说吧。你是上面那一个还是下面那一个?” “....下面。”搞不懂他想表达什么。 他笑笑:“我可以做你的爱人,重新谈一场恋爱吧。”换上正经十足的表情,他轻轻跪下,握起我的手指:“考虑一下吧,小沙粒,你一定不知道,我第一次见你竟然就喜欢的不得了。” “啊??!!”我愣在原地:“你?” “我一眼就看出来你不是同性恋,所以迟迟没有行动,不过,今天真的是有意外收获,你能接受他就能接受我,我上下都可以,还会是个很温柔的情人。”他开始自夸,自信满满的样子让我想到了李安尼。 他低下头,吻上了我的指尖。 ☆、第三十章 利丹清的电话救了我的场,手忙脚乱的接起电话:“喂?” “沙砾你在哪里?出来喝酒吧?”他说。 “哦,好,我马上来。” 齐烽撇撇嘴,站起来:“好吧,那你先去,我等你的答复哦。”他眨眨眼,细心的替我穿上外套。 我出了酒吧的门口才回过神来,指尖上还有一丝丝不自在的感觉,我开始想重新找个爱人的可能性有多大,齐烽很不错,人帅钱多,关键还温柔。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利丹清,并且警告他要保密,他却高兴的手舞足蹈:“太好了,你怎么不早说,搞得我还很担心你跟我抢齐萌萌,原来兄弟你是..嘿嘿,太好了。” 这个人真是,“喂,我在问你事情呢?你能不能走点心。” “那你就和他约会试试看喽,你总不能自己孤独终老吧。”他说。 “那倒也是。” “但是可不能随便跟他发生关系,我听说这个圈子很乱的,说不定会染上什么病。”他压低声音,贱兮兮的说。 我瞪他一眼:“你当我是什么人?!!” “哎,那可不好说,人都是有冲动的。”他咂咂嘴:“来来,好久没和你一起喝酒了。” 把酒言欢之际,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小沙粒,不要玩得太晚哦,明天见。最后还加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我不由的扶额,为什么有点头疼。 不知不觉,喝到了后半夜,分开回去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我瞄了一眼手机屏幕确定时间后,踉跄着进了屋子,没有开灯,直接摸索着躺到了床上,下一秒我睁大了眼睛。 床的舒适程度不亚于我躺到了一堆棉花上,被子散发出淡淡的薰衣草清香,而这时才清楚的认识到,房间里不止我一个,黑漆漆的夜里,他站在墙边悄无声息的注视着我,一双眼睛目光犀利。 我坐起来,灯随后亮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虽然头仍然晕晕的,但我依旧警铃大作。 他走过来,步伐稳健,却一步一步敲在我心里:“你别过来。” “你都活成这样了,我看着蛮心疼的,特地来帮帮你,怎么?不领情?”他淡淡地说。 我这才看清周围,墙壁包了暖色壁纸,左手边多了一张沙发和茶几,右边高高地立着一台单开冰箱,衣服也整整齐齐的挂在阳台上.... 略有些头疼的扶住额头,搓了搓僵硬的脸,我躺下:“要做什么随便你吧,我要睡了。” 倦意再次袭上心态,我昏昏沉沉的睡着了,朦胧中他好像一晚上没走,沙发上那个影影绰绰的影子一直映在我的脑海中。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中午了,屋子里暖烘烘的,被子也挺舒服,我在床上打了个滚,才意识到身上不知什么时候换了睡衣,素色的格子睡衣也散发着令人舒服的温暖味道。 李安尼已经不在了,他究竟要做什么?再续前缘?还是折磨我?那年他是受了伤走的,不可能这么轻易的放过我,他曾经说过最讨厌背叛,我也不可能自恋的认为他会对我有特殊对待。 再也没有睡意,从床上爬下来,简单的洗漱后出了门。 走进巷口的一家小餐馆,随便点了些吃的,狼吞虎咽的吃完后才开始重启大脑,李安尼想干什么?我该怎么办?这一切都是问号。 在阳光鲜明的近乎不可思议的冬日午后,我沿着幽静的小路街道缓慢移步,干冷的风摇曳着早已枯败的枝条,这条我无数次路过的小街,今日同往日一样衰落又鲜活,广播公司坐落在本市稍稍远一点的僻静街道,走到门口时我低头看看手机,差一刻下午三点。 我拨了号码,mama在那边很快就接起来:“喂?沙砾啊,有事吗?” “妈,没事,就是问问您最近好吗?” “好着呢,刚刚到公司来,你好不好?缺钱吗?” “没有,不缺。” “啊,好,缺了就跟妈说,我给你打过去。” “嗯....” “好,那我挂了。” 我喜欢这座城市,喜欢在晚上坐夜间的汽车,喜欢街上的灯火,喜欢市中心大厦上的巨大钟表的报时声音....喜欢电台里节目未开始暂时的无所事事。 齐烽准时到,他一向准时,见了我微微一笑,就进了录音室。 两个小时后他坐在桌面上悠悠地晃他的两条长腿:“你有信仰吗?”他忽然这样问。 “没。”我摇摇头。 “我小时候是基督徒。”真看不出来,他这么潮流的人会信教。 “小时候经常跟着mama进教堂,并且接受了洗礼,牧师布道的时候会先唱几句,如果我会的就跟着唱,牧师最爱讲的就是关于罪行的言论,基督教认为同性恋是有罪的,上帝支持的是一夫一妻,所有的例外都蒙着罪行的阴影,死后会进入地狱,万劫不复。” “那你?” “后来我发现自己喜欢同性后着实苦恼了一阵子,我去问牧师,他说是上帝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