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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王静姝心平气和道,“别人会女红,会抚琴,会画画。你会吗?别人知书达理,谈吐优雅从容,你能吗?” 龙晓晓翻了个白眼:“切,老土!” 王静姝笑笑:“你瞧,你觉得老土,可这才是现实。你觉得你活泼开朗,前卫自由,可在古代,你这就是行为放浪,品行不端。” 她说着,摇摇头:“你那点不上不下的小聪明,顶多能让别人一时觉得新奇,大多数时候,别人只会觉得你异想天开。没有古人喜欢的性格,没有生存手段,最好的办法,就是静下心来学点东西。等离开师门独立出来的时候,才活得下去。” 她看她一眼:“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可能很残忍,如果本身就是沙子的话,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只会是沙子。” 第116章 十年前的坑文11 十年前的坑文20 本身就是沙子的话,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只是沙子。 王静姝的话就好像是惊雷劈了下来, 直到龙晓晓返回屋子里面的时候, 还是浑浑噩噩的。 脑袋里面的一个个画面,就好像是海潮退却, 在沙滩上留下来的闪闪发光的贝壳,吸引着她的目光, 等着她一个一个拾起来。 她很不愿意回想起曾经在现代的时候的记忆。 从小到大都是极其普通, 极其不亮眼的角色。 如果把她的经历编成一部的话, 一定是乏善可陈的,从出生到读高中,都只能用一句“龙晓晓是个普通的女孩”来一笔带过。 长相一般, 在班级里面的成绩不上不下,正好是最中间的一个,就读的学校不是市里面最好的,也不是最差的。并没有任何追求者, 也没有谈过一场恋爱。 放在二十一世纪,她唯一亮眼的经历,大概就是“穿越”这个经历了。 只是对于她的同学们来说, 她可能只是普普通通失踪了,能够让人挂在嘴边说上一段时间,不过很快就会把她遗忘掉。 是因为以前过于平凡,没有享受过爱情, 所以到了这里来,才会变得贪心起来的吗? 放在现代,可能就是普普通通上完大学,按照家庭的安排去相亲,最后和一个同样普通的男人结婚生子。 但是后来,生活轨迹发生了改变。生命中突然出现了两个优秀的男人,然后,她谁也不想要放弃,两个都想要抓在手心里面。 龙晓晓按了按自己的胸口,因为王静姝的数落,那颗心脏还在不痛快地砰砰跳动着。 她本来还想要问问王静姝这样就甘心了么? 想要问问她仅仅是嫁给一个厨子,真的好么? 但是即便这些话没有问出口来,她也能够猜想到王静姝的回答了。 算了,自己总归是比王静姝要好一点的,好歹,自己身边有更加优秀的男人。 还是自己主动一点,去找叶锦和好吧。 不闹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行程要紧,魔教一打下来,几乎没有做过修整,一行人立刻朝着千灯镇出发。 因为王静姝的加入,千绯这只小队伍也拆成了两组。她和叶锦自然在一起,另外三个人则是一起赶路。 这种安排方便了叶锦,却一点都没有方便龙晓晓。 她成日担惊受怕地看着前面那辆马车,就怕叶锦当真是和三师姐“假戏成真”。 不过她可能不知道,她冒出这种猜想的时候,好几次,叶锦都正在上下其手,寻思着怎么才能快点提亲,然后生米煮成熟饭。 孤男寡女相处在一起,实在是难熬。 这般过了一个月,一群人可算是彻底抵达了千灯镇。 不少中原的江湖人士已经聚集在这个地方,就等着进攻的那一天。当然,其中不乏有趁机摸进来等着打听消息的魔教探子。 各个门派开始进行整顿或者清查。每隔上一两天,就能够抓出来几个魔教的人。 千绯不用管事情,眼看着战争在即,她成日按照三师姐的愿望,沉浸在医书里面。 隔了一段时间,便有人登上门来。 是叶锦的老朋友,据说幼时两家人只隔着一条街,被各自送走习武之前,都是两个混世小魔王,成日把书院闹得不得安宁。 那人名叫翁晨,如今在江湖上也颇具名声。 龙晓晓难得挑了个黄道吉日,细细打扮一番,想要好好和叶锦谈一谈,这会儿还在院子外面,隔着疏疏落落的花篱,立刻看到了里面坐着的三个人。 除了叶锦,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人,还有一个是——三师姐。 这三个人看起来气氛极好。 本来在龙晓晓眼睛里面应该是和别人格格不入的三师姐,这会儿坐在两个极优秀的人身边,分毫没有逊色。 翁晨正严肃对三师姐说着:“老叶要是欺负你,你尽管和我说,我帮你揍他。他要是没有欺负你,但是你觉得他可能有要欺负你的趋势,你也可以和我说。我揍他。” 他的目的似乎并不是简简单单要帮三师姐出口气而已。 千绯抿着嘴角笑了起来。 龙晓晓远远看着,想到,三师姐表情一贯严肃,很少会有笑着的时候。 她自己总是肆无忌惮地大笑。每次都会露出八颗牙齿,坦坦荡荡的,丝毫不觉得羞怯。有时候真的开心了,也会笑得发抖,也会笑得趴在桌子上。 她不懂古代的女人为什么这么小心谨慎,饶是门派里面豪爽的师姐,在笑起来的时候,也不愿意露出牙齿,也会不经意地遮住自己的脸。 连笑都必须压抑着自己,古代的女人实在是可怜。 但是这会儿,看见三师姐抿着嘴,唇边露出若有似无一两分笑意,嘴唇侧下方有个小小的梨涡,倒也是古色古香,浑身上下都满是这个年代的韵味。 “入乡随俗。” 她想到邱师弟和王静姝都对她说过的话。 古代的男人不会因为你女汉子的豪迈就欣赏你,他们本来欣赏的,就是这种婉约秀静的古典美。 龙晓晓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要是叶锦喜欢,她以后也这样笑好了。 叶锦瞪了翁晨一眼,摸着鼻子苦笑起来:“这家伙总想找个借口和我打架,从小便是如此。” 千绯有点好奇:“打赢了么?” 叶锦好整以暇道:“平手。” “胡说!”翁晨皱起眉来,“是尚未分出胜负。” 说起这个,他表情很是不满:“这家伙打不赢我,我也打不到他!” 翁晨是力量点满、一刀能砍9999血的狂战士。叶锦大概就是身法点满,百分之百能闪避的盗贼。 千绯又笑起来。 几个人说了一会儿话,武当的两个师弟过来请千绯帮忙看看病,她没什么废话,立刻跟着武当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