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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在口袋里也渐渐冷了。 实在等不到走到江边了,他拿出一只包子来,就着昏暗的路灯,慢慢地咀嚼、慢慢地吞下去。 身边是红尘万户,柴米油盐的味道隔成了好几道光影,缓慢地、次第地、近乎温柔地将他笼罩起来。 谭临想起童苓——哦不,那时候她还叫王君艳。 那时候,傍晚的时候他总是在外面疯玩,回家的时候满头大汗。王君艳总是会拿起一块毛巾帮他擦汗,动作轻柔,细声细气地问他,和谁去玩儿啦?玩儿什么呢?最后叮嘱他,要注意安全啊。 父亲坐在沙发上翻报纸看新闻,他进厨房洗手,她摘下了围裙,招呼道,开饭了,快来吃饭啦! 谭临一直都记得,那块给他擦汗的毛巾是淡黄色的,那条常年挂在厨房门口的围裙,是藏青色的。 二十几年过去了,他也一直都觉得,王君艳只是性格使然,待人都这样冷淡——她是自己的母亲,他身体里流着她的血,她没有理由不爱他。 几个月前,谭临才明白,并不是这样的。 她也有感情,她也会激动、也会疯狂、也会失去理智——她甚至可以为爱杀人、为爱去死。 一切皆是因为,那个对象叫“陈钦”,并不是他这个可笑的“谭临”。 谭临咬完最后一口,将另一个包子的塑料袋包好,妥善放进口袋。 他抬头,看了一会儿夜空,鸦青色的没有一点星光。他绕出暗处,又沿着路灯光往前走。身影在灯光下渐长,渐短,渐长,渐短。 沿着这条路一直往西走,就能走到长江边。 路灯昏暗,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又走在冠头岭岸上的海边。 也是这样的巷子,也是这样的暗夜。 那晚,程树将自己拖进深海,混沌之中溺水挣扎,向死而生,再上岸时,已经是渡口渡过的崭新生命。 那时候他想,多好啊。 他们都是死过一次的人,再也没有什么能将他们打倒、将他们分开。他还在老街上给她买了红豆手链,给她许下“有生之年”。 他没有想到,短短几天的时间里,抑郁症去而复返。 童苓就是一颗□□,甫一出现,把他多年的心结炸开,炸成了一张网,将他用力网住,不断收紧,空气稀薄,濒临窒息。 谭临努力伪装了几天,然后放弃了。 最厉害的药也无法治愈他的失眠,他的生命就像一块海绵,水被迅速西走,生命萎缩濒危。 谭临清楚地知道,前面的道路会是怎样的。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看不见光明的战争,他都不一定吃得消,更不必说刚刚恢复正常的程树。 所以,他选择消失。 没有了谭临,程树还可以再次找到她的陈北及。 这不是一种大度,这是释然,是真心诚意的放手。 昏暗的小巷里,谭临突然落下泪来。 巷口透出一点光线,他闻到了水汽潮湿的味道。再往前走几步,就是长江了,那条方路南和他提起过、凌晨三点沉默不语的江水,几千年都亘古不变。 热河路是条孤独的路,这段江水也是孤独的。 他选择在这里离开。 打开手机,屏幕亮了,已经是晚上七点。谭临站在江边,将最后一个包子吃完,然后拿起手机,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放下了。 他换了手机号,那串号码其实他早已经烂熟于心,但还是算了吧。 不带走什么,也别留下什么。 在这个世界上,他不必给任何人打电话,让她阻止自己的自杀。程树有她存在意义与价值,而他,根本就只是一个多余的人罢了。 他也不会后悔。 脱了鞋子,穿过高高的芦苇,江水冰凉刺骨。远处归坞的游船拉长了汽笛声,“轰——”地一声低沉长鸣,响彻江面。 粼粼江水倒映着鸦青色的天空,也倒映着明明灭灭的岸边灯火。 谭临往江心走去。一步,两步。 江水没过脚踝,小腿,大腿,腹部,前胸,最后是…… “谭临!——” 身后,一声尖吼突然撕破夜空。 “谭临!谭临——!” 程树疯狂地叫着他的名字,从小巷里奔了出来。 “谭临!谭临!” 目光穿过芦苇丛,她一眼就看到了他。 谭临正转过了头,也一眼对上了她的目光。 “谭临!——”程树跑得飞快,头发在肩后扬起,凌乱而无措,“你快回来!很危险的!回来!——” 谭临的目光在她身上认真描画了一圈,突然笑了笑。 他的脚步停下了,声音有点轻。 “对不起。” 但程树却听见了。 她用力甩开鞋子,几步就跨过了芦苇丛,穿过了江水,到他的身边,用力拉住他。 抓住他的那一刹那,程树似乎整个人都找到了主心骨,心里一下子就松了。 她迎着谭临的目光看他,眼眸清澈,倒映着漫天漫的灯光和波光,不变的冷淡和疏离被打破,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只说了一句话。 “谭临,我们回家。” 江对岸,又是一声悠长而低沉的汽笛声。热河路的小巷子里传来隐隐约约的狗吠声,哭闹声,碗筷碰撞声,远处是汽车喇叭声,再远处,是熙熙攘攘的城市的喧嚣声。 而他们站在这里,脚底是冰凉的长江水,天地之间都空了,全世界似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谭临的眼底突然涌上一股暖流。 缓缓流动的江水里,他的手反扣,缓缓地紧握住程树的手腕。 声音温热,只说了一个字。 “好。”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