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妃的全部小说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前任在作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作者:叶悠悠

    文案:

    自从绑定一个莫名其妙的感情贩卖系统,陆遥之一直就走在了彪悍的人生道路上。

    然而有一天,他翻车了。

    本文又名

    排雷须知:

    1、主角穿越的世界随意,身份随意,而且男、女、动物、植物、老婆婆、小孩儿什么的乱穿。不过他有本体,会一直留在系统空间,世界中穿的身体,对他来说,就相当于一件衣服。

    2、如果不喜欢,默默离开,不用告诉我,你好我好大家好。不然,我超凶的 :)

    3、本文CP:陆遥之X尉迟郁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幻想空间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遥之 ┃ 配角:尉迟郁等等 ┃ 其它:作者萌萌哒~

    1.前任是公爵

    哒哒哒哒……几匹快马从杜克林城门进入,马匹的速度在入城之后根本没有丝毫的减速。一些避之不及的行人显然倒霉的被卷入其中,除了一些货物被撞倒滚进路边脏臭的粪土中外,还有一些人倒霉的被撞断了手骨。

    这可不是一件美妙的事,因为想要医治好手骨,那就需要去城中的神圣教堂中请来神官大人医治。但神官大人施展一次治疗术需要十个银币,这几乎是大部分自由民半年的家庭用度。

    所以说,这是一场灾难。

    可即使如此,也没有人敢去阻拦这些在城中快速穿行的人。因为他们骑着的是红角烈马,马匹通体红色,在马的前额长长有一根锋利的独角。这是日不落帝国中的神圣教堂中才能使用的马匹,而且只有在红衣大主教出行的时候才能使用。

    因此,自由民们只能快速的退到一边,然后跪在路边并不干净的肮脏的粪土中,恭敬的等待大主教一行人的离开。

    “露西亚,还有多久的路程?”

    “主教大人,穿过杜克林,再越过绿河,大概两天的路程,我们就能到达丰饶之城了。”一位女士的声音从急促的风声中,清晰的传到每个人的耳朵中。

    “再加快一些路程吧。”

    “是的,大人。”所有人应道。

    他们必须要快,毕竟这是蔷薇公爵三百多年来第一次邀请神圣教堂的人入住丰饶之城。如果此行顺利,这意味着神圣教堂的光明将彻底照亮了整个日不落帝国。

    从帝国城都出发,他们已经在路上半个多月的时间了。如此漫长的时间,也只有红角烈马的体力能够适应。

    一天后,他们终于提前一天,到达了丰饶之城。

    丰饶之城依托丰饶峡谷建立,峡谷的背后是蒙昧大森林,这片大森林无边无际,连绵不断几乎包围了整个日不落帝国。只有在帝国的东北方,蒙昧大森林在那边断开一个口子。穿过那片平地之后,则是无尽的荒野平原。在平原中,则有着狂野的兽人建立的骨金兽人部落。

    在蒙昧大森林中,里面除了有无尽的魔兽外,还有无数的精灵种族、地底矮人族甚至一些独角兽族跟半人马种族。

    这些种族很少走出大森林跟人类接触,而人类中的法师、骑士却总是进入大森林,企图捉住这些种族中的成员,从而进入到人类社会进行贩卖。

    任何一个地方,人口贩卖总是能够赚取大量的钱财。

    当然,真正让丰饶之城如此出名的,并不是它距离蒙昧大森林十分接近,而是丰饶之城的主人——李斯奇.蔷薇公爵。

    蔷薇公爵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已经活的很久了,他的事迹可以从日不落帝国建国时开始传唱。

    他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是当初日不落帝国的开创者维恩.日不落大帝的兄弟,在建立日不落帝国中,他曾经立下的赫赫战功。而维恩大帝也曾经许诺,当他死亡之后,帝国将有蔷薇公爵继承。

    但最后,维恩大帝反悔了。他联合神圣教堂,重伤了自己的兄弟,当时的李斯奇.日不落。

    李斯奇逃脱了,在其后五年的时间中,没有人知道这位如今鼎鼎大名的蔷薇公爵经历了什么。但当他最终出现的时候,他竟然成为了一名强大的神圣黄金巨龙骑士。

    黄金巨龙并不是五色恶龙,它们生来高贵,凌驾在所有的魔兽之上。几乎没有人类,能够成为黄金巨龙骑士。

    况且,蔷薇公爵还跟黄金巨龙签订了共享契约。

    这意味着,蔷薇公爵共享了黄金巨龙近乎三千多年的寿命,以及黄金巨龙庞大的力量跟几乎对魔法免疫的能力。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一旦共享,黄金巨龙相当于要损失一半的寿命,没有龙族愿意这样做,哪怕是邪恶并毫无节cao可言的五色恶龙们。

    重新回来的李斯奇让帝国陷入到了恐惧的状态中,随后李斯奇划分了半个日不落帝国归为己用,他并没有对日不落帝国赶尽杀绝,只是将自己的名字李斯奇.日不落改名成为了李斯奇.蔷薇,而后依托丰饶峡谷建立了丰饶之城直至今日。

    “主教大人,有人来了。”露西亚说道。

    红衣大主教是一位高级神圣大法师,他有着强大的魔法能力。当然,再强大的魔法能力,也不能让他在路上疾驰半个多月还保持着一副干净清爽精神的贵族模样。

    他很疲惫了。

    为了不失去贵族的礼仪,大主教霍布森给自己在内的成员们施展了一次清洁术以及健康术,这样能让他们好看一些。

    很快有人架着马车来了,一位穿着帝国正统尾燕服饰的男管家从马车上下来。

    霍布森打量了对方,高跷的鞋子,一丝不苟的尾燕服,恰到好处的行走步法,优雅的礼仪,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有这样的管家。

    高跷的鞋子?

    是的,是这样的。

    鞋子的鞋底大约有七厘米高,当穿着它在室内行走的时候,能够很好的降低噪音效果。而一旦到了外面,街道上随地可见的粪便,也能够有效的杜绝,不让它们沾到衣服上。

    “大人,欢迎你们来到丰饶之城。”管家普金斯微笑道。

    霍布森介绍了自己,而后说道:“丰饶之城很美丽,来到这里是我们的荣幸。”

    于是,普金斯邀请他们上马车。至于红角烈马,会有专门的人前去照顾。

    当然,地对于这个邀请,霍布森是立刻点头同意的。如果不能在丰饶之城骑马,不坐马车的话,他们就需要走到公爵府。

    这可不行,他们没有穿高跷鞋,恐怕会踩到一脚的粪便。自由民跟农奴们当然习惯了,也不在意,但是贵族老爷们可受不了。

    这也是为什么,